当代北京营造行业传承史简介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迅速接收敌伪房产并购租房屋,为新生的人民政权作物质准备,成为当时的一项迫切工作。当天,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部长李克农率中直机关进城先遣队奔赴北平,迅速接收了西直门至香山一带的全部敌伪军房屋,以及部分城内的敌伪房屋,为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移驻北平作准备。北平房屋基本上是明、清时期所建,绝大部分为砖木结构的平房,因此修缮工程大部分为明清时期古建修缮。
1949年1月北平解放时,瓦木工人共有2万多人,多半是分散的、受私营营造厂商剥削雇佣的个体劳动者,主要承担零星的修缮工程。3月底,北平建筑工人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了生产合作社筹备委员会,可以自行承包工程。4月初,北平市人民政府设立建设局,负责全市的河渠、道路、房屋和公共场所的管理、计划与修建工程。5月22日成立都市计划委员会,出席成立大会的委员有梁思成、华南圭、林是镇、王明之、钟森等建筑界知名人士,决定聘请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参加调查研究和规划设计工作,授权梁思成教授及清华大学建筑系师生规划西郊新市区。6月29日,正式成立了建筑业工会,讨论通过了《建筑业职工会章(草案)》及《建筑业劳资契约(草案)》。8月13日,建筑业劳资双方签订工资临时协议书。9月23日,北平市人民政府劳动局邀请市有关部门举行大会,签订建筑业劳资双方集体合同,全市240多家私营建筑企业,根据劳资两利政策进行了协调工作。1950年3月,北京市的6个建筑劳动合作社正式成立联合社,负责承包各界建筑工程,统一购料、设计、施工,已经具有小型建筑公司的雏形。10月15日,正式制定和颁布了《北京市营造业管理暂行规定》。在组织个体生产者走合作、联合道路的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和发展了国营建筑公司。北京地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渠道组织了建筑队伍。一是以解放区的建筑力量为主进行组建。例如,华北人民政府于1949 年初迁至北平后,华北公路运输总局即着手筹建华北公路运输总局建筑公司,经北平市建设局批准成立,8月10日颁发了《北平市营造业营字第一号临时登记证》,由华北公路运输总局局长曹承宗任经理,刘、申景泰任副经理。这个公司实行优厚待遇,聘请了一些有名望的建筑师、工程师如庄俊、黄强等任职。1950年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国营建筑企业总公司,并在西北(西安)、中南(武汉)组建了2个区公司,在北京、天津和平原省有3个分公司,在大同、沈阳有两个办事处,还有木材、铁件、砖瓦、陶瓷等工厂。公司管理人员 1200 余人,工程技术人员 1300余人;施工高峰时,包括合同工、临时工、职工达7万余人,这是新中国建立后成立的第一个包括设计、施工、材料生产的跨地区的大型国营建筑公司。1952年各大区建立建筑部门后,这个公司的所属单位均就地下放,成为当地建筑队伍的主力之一。
二是以解决机关修建为主的自营建筑单位。如中央直属机关迁入北平后,为解决中直机关的修建任务,于1949年上半年成立了中直机关修建办事处,在北平、上海、广州、香港等地接收、延聘了不少工程技术人员,吸收了大批技术工人,并自办各种培训班。在两年多时间内,职工发展到近万人,工程技术人员 300 多人,修缮房屋5万多平方米,新建房屋 30 万平方米,完成了中直机关的修建任务。1952年3月12日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处理机关生产的决定》后,这个修建机构交国家统一管理,成为国营建筑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
三是由地方筹建的合营建筑公司。1949年9月,北平市军管会即责成副秘书长李公侠负责筹建公营永茂建筑公司,成立了以张准为组长的筹建小组,吸收了私营基泰建筑公司刘礼华、刘友温等10余人,以此为基础开始办公。年底吸收在北京大学任教并经营龙虎建筑事务所的钟森、朱兆雪和工程师沈参潢、杨耀、张浩等20余人。1950年春节后,又到上海延聘了顾鹏程建筑事务所的张开济工程师及中国银行的陆仓贤等50人来京,组织了技术力量比较雄厚的永茂建筑公司,于3月10日正式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总经理李公侠(兼任),经理钟森,总工程师顾鹏程,副总工程师张开济、杨耀,并聘请杨廷宝、杨宽麟为顾问工程师。公司除设计和代办施工外,还承办运销全国各厂建筑器材,并附设永茂材料厂、华林制材厂、美坚家具厂、周口店灰厂、永建砖窑、西通河琉璃瓦厂。1949年冬至1950年春,又去香港聘请工程师张傅、张宪虞等4人来京,充实设计力量。之后,成立了工程队,吸收了固定工人,正式组成一个设计、施工、建材一体化经营的建筑工程公司。不仅在北京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而且派出力量到西安、太原等外省市承包工程。1951年10月,永茂公司更名为北京市建筑公司,下设设计公司、工程公司、材料公司。
在1949年刚解放时,还不到200户营造厂;且都处于无工可包、无活可揽、营业不佳、奄奄待毙的状态。两年来,由于政府向首都建设事业上的大量投资,使各行业起死回生,尤其营造业发展最快。现全市已有321户,仅长期职工即达2442名。其情况可大致分三类:(1)空手起家的暴发户。他们简直是流氓群、强盗窝,同和新记一级营造厂5个职员是:国民党少校库长、上尉库员、伪法官、伪警察、女招待;又如无营业执照包80亿元工程的大地营造厂,10个职员6个是国民党的特务;更严重的中兴台记营造厂干脆是一窝子国际间谍,根本不懂工程业务,并无长期打算,视国家建设为赌博,采取“请客”、“送礼”、“解决困难”、“答应入股”等办法,大量行贿,盗取标底后则肆无忌惮的利用“高估”、“偷工”、“偷料”、“套购”等手段盗窃国家资财。在36亿元的工程中偷盗竟达20亿元之巨,使建筑物寿命缩短三分之二。更严重的是汇力营造厂9000万元的工程,勾结干部向公家假报了2.4亿元,与干部同去银行支款,你一麻袋我一麻包,根本不数,真是“慷慨”“大方”。有的则是以营造厂为幌子专作特务活动或投机倒把的非法勾当;有的一次倒卖木料14亿元,白灰3000吨。(2)封建性大的老厂子。他们用人是至亲厚友,有的干脆就是父子兵。如天增营造厂经营了40多年,职工们不是掌柜的侄子就是几十年的朋友或自己亲手带起来的徒弟。他们营业历史悠久,行贿也有规矩(一般是5%);偷工减料也有分寸(一般占营业额的30%);办法也最巧妙。他们赚了钱买房、买地、购置财产,想靠这行来养活子子孙孙。(3)把头转业的小厂子。根据39户营造厂的统计,就有21户是把头在去年开业的。其中有些在把头临时租凑了些杉篙,假报了三级营造厂。他们营业的方式,是利用自己统治系统下的小把头、老工人,清工包活,大量的偷工偷税无情的克扣工人工资,有7000万的流水,漏税即达6000万元;大兴和记一家就养了16个把头,剥削工人工资3亿多元。但不论厂子的大小,在盗窃国家财产上则都是集中精力尽力而为,能偷则偷,得抢便抢,不是强盗就是贼寇,使国家财产遭到严重损失。仅三区五个厂子盗窃即近600亿元,可供全区4000建筑工人吃20年。
他们对工人、工会的进攻更是凶狠毒辣。解放至今,打骂学徒仍是家常便饭,六合顺经理拿桌腿打破学徒头后用锯沫堵上,还说:“你这头怎么这样糟!”“分红”、“入股”小恩小惠借以诱惑麻痹职工,有的年终给职工分红3000万元。文彬营造厂经理拉职工入股,阻止工人加入工会,随便开除工会会员。义大营造厂经理公开警告学徒,入工会的20斤小米,不入工会的40斤小米;俱顺水厂5个会员开除了4个,分化工人团结,有组织的破坏工会。艺美木器行经理把工人分成河北帮、山东帮、孟家班,使其互相攻击斗殴;北郊六家木厂经理每周聚餐研究如何破坏工会。更有的收买工会干部或打入工会进行控制,资本家安秀峰就是这样钻进工会的,益兴经理派外甥打入工会当主席。总之,营造业是五毒俱全、十罪者有、凶狠毒辣,罪恶滔天。
兴隆木厂曾是京城12家官木厂的首柜。在清代但凡涉及皇家的工程都由朝廷转给兴隆木厂,兴隆木厂再分发给别家官木厂。兴隆木厂在第12代掌柜马辉堂手里登峰造极,他是马旭初的祖父。时逢清末,马辉堂得到慈禧太后的赏识,先后承揽了颐和园、慈安陵、慈禧陵、光绪陵的营造工程。据说,兴隆木厂到户部支领工程钱的骡车队一眼望不到头,头车都到了西四牌楼附近的兴隆木厂了,尾车还在户部,也就是今天天安门广场东侧的中国国家博物馆。即便如此,清政府还拖欠着马家不少工程款,仅仅光绪皇帝陵一项就拖欠了兴隆木厂白银20多万两。马家的富甲京城由此可见一斑。
马家到底有多富?马旭初三言两语,语调平常:“北平一解放,我就把家产都捐了。有魏家胡同的近千间房、恒茂木厂、东安市场上百家铺面和摊位,还有同济堂药店、北京饭店、北京和天津电车公司、自来水公司、开滦煤矿的股份。”事实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全北京的私家小汽车加起来也不足100辆,马家有7辆,马旭初学车时太小,脚下垫着木块才踩得着油门刹车;恒茂木厂存料场和厂房在美术馆后街,从西扬威胡同一直到山老胡同;魏家胡同的房产是马家私宅,历时三载修建,厅堂用金砖墁地,墙壁磨砖对缝,山石林立而不繁琐,荷池灵秀而不造作,在老北京有响当当的名头。
1949年2月1日,奉周恩来指示,中共中央统战部秘书长齐燕铭率周子健、申伯纯、金城等人与部分民主人士赶往北平。统战部先后接管了中南海、北京饭店等处,在中南海整修房屋2000余间,修缮颐年堂、勤政殿、怀仁堂、瀛台等处,为中央领导同志入住和筹备召开新政协会议作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南海办事处修建股划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总务处修建科。
在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市政府设立了军管会物资接管委员会房地产部、房产管理委员会、公逆产清管局等机构,接管了地政局。此外,华北人民政府还设有房屋修建委员会。随着党政军机关陆续进驻北平,为统一处理党政军机关用房等问题,于1949年2月成立了北平市房产管理委员会。1949年11月5日,鉴于政务院房屋统筹分配委员会业已成立,该委员会宣告撤销。
解放之初,北平各级机关房口机构多,关系复杂,迫切需要由一个机构统筹解决各机关住用房问题。由北平(北京)市暂管中央机关房产,与当时北平刚刚解放、中央人民政府尚未组建的历史条件是相适应的,带有临时性、过渡性。
为了解决中央直属机关进入北京后办公和生活用房,中共中央办公厅于同年4月决定,成立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修建办事处,由中央直属机关供给部副部长范离、供给处副处长彭则放负责筹备和组建工作。不久,军委总务处许东也参加组建工作,办公地点在西郊万寿路。同年7月1日,中直修办处正式宣告成立,范离任主任。成立负责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办公和生活用房的修缮。中直修办处组建之初,工作人员多来自老解放区,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技术和业务所知较少,特聘请了著名建筑学家、清华大学教授梁思成为顾问,指导工作。1950年,中直修办处从各地补充技术力量,成立了设计室,戴念慈任主任。中直修办处由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在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当时中直修办处的主要任务是: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修缮新接管的房屋“购置办公家具、交通工具及各种设施”同时为中央机关筹建新楼、礼堂和生活用房。仅在1949年内,就为中央直属机关修缮房屋近2万平方米。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十分关怀中直修办处的工作,经常到驻地和工地上视察和指导工作,听取工作汇报。接管北平之后,许多机关进入城内,对办公用房和住房的需求急剧扩大,以致出现“房荒”。各大单位为了解决本单位的房屋紧缺问题,纷纷设立工程处或修建处。
中共中央部分机关和党的领袖进入中南海以后,办公、住宿用房,都是利用这里原有的旧殿堂、楼阁和房屋,这些都是年久失修的老建筑,要使用必须先加修葺。此外,可利用的旧建筑都利用上之后,办公、住宿用房仍然有些紧张;有些建筑只能凑合一时,不适宜长期使用,因此还要新建一些房屋。这些工程,都要由第一施工所来完成。
刚进入北平后,中央机关一直没有一支专门的房屋建造维修队伍。第一施工所组成以前,中南海里的建造维修工程,都是承包给社会上的营造厂或从营造厂雇佣工匠来做。
但阶级斗争的弦马上绷紧了,尤其是担负着警卫责任的部门,他们认为临时雇用的人,很难一下全摸清他们的背景底细,给他们与党的领袖和中央机关近距离接触的机会,总有几分潜在的威胁;而且在施工的过程中以及施工后的质量也有些问题,还时不时发生一些扯皮的事。因此,中央负责行政工作的部门决定成立自己的维修队伍。
田恒贵说他当时在山东工学院(现山东大学)的学业还没有完全结束,就于1951年春,和后来担任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后勤处处长的王爱深、后来任北京市房管局局长的周洪臻和武馨英等四名同学,一起来到了北京,进了中直修办处。
中直修办处的办公地点就在北京城西的万寿路一带,这里原来曾是傅作义的办公楼。田恒记得办公楼周围还有围墙、碉堡等。到中直修办处刚一个星期,田恒贵就被分配到中南海工作,那里的工程队伍被称为第一施工所。
田恒贵说:我们刚到中直修办处,去山东调我们的郭青山就向我们介绍情况,说为什么这么急着自己组织队伍,因为前不久从社会上雇的施工队在中南海施工过程中出了事。
当时郭青山讲得比较含糊,也没有指名道姓。进中南海以后,中央办公厅行政处处长罗道让,又对新来的人员进行教育,田恒贵才对那次事故有了清晰完整地了解。
此事发生在第一届政协会议筹备期间,会议筹备的主要负责人、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住在中南海里的纯一斋院落,周恩来有时也在那里办公。院落里的房屋年久失修,需要修葺,就从社会上雇来施工队。按规定,每天收工时,施工人员要把现场清理整齐,把材料堆放好,排除可能造成伤害的危险,或对危险地段做出明显警示标志。
负责检查现场的,是行政处的一位老同志,他文化程度不高 ,也不太清楚施工现场的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那天,施工队清理工作做得比较草率,老同志也未能发现隐患。
夜里,李维汉起来上厕所,因为看不清楚,在经过一个既没有认真遮盖,也没有做警示标志的水表井时,掉了进去摔断了腿。在他治疗期间,年长的林伯渠不得不更多地担负了筹备政协的工作。
刚进中南海的时候,田恒贵并不知道在中南海里住的、办公的都是些什么人,他只是被告知那里是中央机关。而且进了中直修办处就强调纪律,要注意保密,不该问的不问,以致他在进了中南海两个多月,还不知道毛泽东就住在这里。
1949年2月19日,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接管委员会接管故宫博物院。4月,文化接管委员会决定,故宫售票款作为修缮费用。据此,故宫博物院列出应修缮的工程共21项,其中利用票款修缮的12项,文化接管委员会拨专款修缮的工程共9项。5月,第一项修缮工程庆寿堂库房修缮工程开工,由私营天顺营造厂承担。
北平解放初期,政府即成立相关工会组织领导营造业的工作。1949年3月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建筑工人联合会生产合作社。6月又成立了建筑业职工会和建筑劳动合作社。营造业开始在建筑工会的主持下进行劳资谈判,议定工人的工资与福利。
1949年4月下旬,北京市委提出按行按业集体解决劳资纠纷。具体到建筑业,则由劳资双方各提出合同草案。五月由同业公会举行会议进行讨论,至六月底,由厂方拟出资方草案。但在讨论方案时,北平物价开始急剧波动,工人工资的上涨远远不及物价上涨的速度,导致工人无法生活,怨言四起。劳资双方在谈判中,为应对物价上涨造成的冲击,双方工资由原先的货币数目改为依当日《人民日报》所载伏地小米价格折算。8月9日,双方代表签订《建筑业规定工资临时协议书》,规定临时大工每工小米12斤,临时小工每工小米8斤,自1949年8月15日起实行,至建筑业劳资公约正式订立之日止。同时为稳定队伍,防止恶性竞争,要求双方不得私自减低工资而承揽工程以免破坏协议。
工资议定后,劳资双方继续就劳资集体合同事宜进行谈判,并于9月23日通过《劳资集体合同》,就工人待遇、福利、劳动时间、假期、学徒工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劳资集体合同》在工资方面延续了《工资临时协议书》的约定,另规定了临时大小工最低工资分别为11斤和7斤小米;长期工工资为临时工工资十分之八:技师、技术员、事务员的工资按月计(具体数额由劳资双方进行协商);饭钱每日在工资内扣除3斤小米;学徒工按月发放津贴,第一年每月小米六斤,第二年每月小米15斤,第三年每月小米25斤,由厂商供给食宿衣服。加班工资,在两小时以内者,工资按半工计算,超过两小时按夜工的旧有习惯处理;破工工资,工作不到半日按半日计算,超过半日按整天计算。
每日工作时间上,合同规定春秋两季为9小时,夏季及冬季各增减1小时。福利方面,合同明确了对于职工的工作安全、卫生条件以及因工伤病、残废时厂方的责任。剩余碎料及年节馈送则照旧例办理。假期方面,合同规定在政府法定假期须休假,传统节日依照旧例,假期工资照发。事假病假依长短不同发给相应工资。师徒关系上,合同要求工徒年龄须在15岁以上,从师三年满期。学徒期间工徒应当听师傅指导,专心学习,提高技术;厂方应当爱护工徒,诚实传授并指导技术,严禁打骂虐待。
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后,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北平市人民政府接管了北平公共房产。9月,依据华北人民政府通令,北平市人民政府公逆产清管局对公房进行初步检查,掌握房屋及其构件健康状况,为制定房屋修缮工程计划提供依据,房屋安全普查由此开始,以后成为年度普查制度。当年底,公逆产清管局直接管理的公房2.12万间,建筑面积30.19万平方米,对收租的民用公房支出修缮费1万元,尚未收租的房屋修缮,由市财政局预借2万元。直管公房修缮由此开始。
1949年9月,北平市政府派军管会副秘书长李公侠负责筹设北平市公营永茂建筑公司。随着公营建筑公司的设立,对建筑工人的需求急剧扩大。由于有经验的技术工人相对不足,各国营建筑公司在争抢技术工人的过程中,将一部分技术工人聘为长期工人,也称固定工,改变了过去私营木厂、营造厂很少常年雇佣工人的习惯。
1949年10月1日,北京市公营永茂建筑公司成立,这是一家大型地方国营建筑企业由北平市军管会副秘书长李公侠领导,钟森任经理,刘礼华、崔彦彩任副经理。同一时期中央和北京市的一些党政机关单位,也相继成立了一些规模不一、属于机关生产性质的建筑机构和建筑公司,主要承担本单位的房屋修建任务。